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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的隐藏知识三同条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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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老师挑重点,手把手教你买保险。

现在很多朋友选择重疾险,更倾向重疾可以多次赔付的方式,那么,投保了多次赔付的重疾险,第二次患重疾一定能理赔吗?答案是:不一定。

原因除了比较好理解的两次重疾之间的间隔期,和一些产品的分组限制之外,还有一个多数重疾险都包含的隐藏条款,在本文里,我把它称之为“三同条款”。今天我们主要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在每一本重大疾病保险的病种里:有的是疾病本身、有的是身体状态、有的是某种治疗手术、有的是意外事故导致。病种与病种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疾病的关联性

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心肌病、慢性肺功能衰竭、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容易导致: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严重慢性复发性胰腺炎,容易导致:胰腺移植。

急性心梗、严重冠心病,容易导致:冠状动脉搭桥术。

严重复发性肺动脉高压,慢性肺功能衰竭,容易导致:肺源性心脏病。

严重脑损伤,容易导致:深度昏迷、植物人状态、瘫痪。

恶性肿瘤,容易导致:终末期肾病,和其他心脏类疾病。

急性心梗、严重冠心病、不典型心梗,容易导致: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支架术、球囊扩张术、斑块切除术、激光成型术、微创搭桥术。

脑中风后遗症,容易导致:瘫痪。

意外伤害事故,容易导致:深度昏迷、双耳失聪、严重脑损伤、双目失明、瘫痪、植物人状态、严重III度烧伤、语言功能丧失、多个肢体缺失、失去一肢及一眼、颅脑手术、智力低下。

多吗?还没完...

这仅仅是在我对医学不是太精通的情况下,掌握的一些浅显易懂的疾病并找出关联性。如果是真正的在医学方面有更全面认知的情况下,不同疾病之间的关联性还会更多。

在保险条款里,有三同条款,对于二次理赔,有很大限制。“一同”条款原文:由同一疾病原因导致的多种重大疾病,我们仅给付其中一种重大疾病的保险金。注:同时也包含中症疾病,和轻症疾病。“三同“条款原文: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我们仅按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注:同时也包含中症疾病,和轻症疾病。

举例说明

路人甲不幸得了白血病(恶性肿瘤),后期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重大器官移植)。虽然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都是属于合同约定的重症,但是只能得到一次赔付,因为它们都属于同一疾病原因导致,所以将无法得到二次赔付。

再比如路人乙车祸后,达到了严重脑损伤,经过长时间的治疗,无法恢复,最后成了植物人,这种情况只能得到一次赔付,将无法得到二次赔付,因为属于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

又或者路人丙发生了急性心梗,后期需要进行冠状动脉搭桥术进行治疗,由于属于同次医疗行为,所以无法获得二次理赔。

发现没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只能赔一次,因为它们属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

以上,就是我对三同条款的认知如果说我的理解是错误的那我也想“继续错下去”毕竟把保险条款中的隐藏盲点都清清楚楚的告诉客户我也没有心理负担《保险法》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注:本段中,“保险人”是指保险公司。虽然有《保险法》第三十条的存在,但毕竟三同条款是白纸黑字写进了合同中的,在以后就有可能会产生争议,不论能否帮助客户争取到最大利益,但能减少这种情形肯定更好。不同保险公司对三同条款的认知也是不同的,有的会把同一疾病原因定义为:保险公司条款中定义的疾病。会把同次医疗行为定义为:被保险人从入院到出院中间的过程。把同次意外伤害定义为:单一事故期间同时确诊2种及以上的重大疾病。不妨看看某家保险公司对重疾条款的细节描述:若被保险人由于同一原因或同次医疗行为,确诊时同时符合轻症、中症或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给付条件的,我们仅按金额最高的那一项保险金给付,不再同时给付其他保险金责任,若同时有两项保险金给付金额相同且最高,则我们仅给付一项为限。不同保险公司对三同的定义,与某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同在一个时期下相互发生了冲突。谁的认知都没毛病,只是我不敢去*,我还是选择相信一段条款表述一个特定的意思,同时这也是在选择保护我自己,保护我的客户。保护的是自己的从业口碑,保护的也是客户的获赔权益。那...因为三同条款,就要放弃选择多次赔付吗?绝对的NO!在大部分的多次赔付重疾险种,都是有三同条款的存在的,也有一些(少数)公司是没有三同条款的。我个人建议,还是要以保险的全部责任和费率来得到一个均衡,没有三同条款的并不一定就最好,有三同条款的也不一定会差。如果在大致相同的保险责任下、在费率每多少差距的情况下,选择一款多次赔付型重疾险没有三同限制,肯定会更好一些。毕竟,三同是在第二次发生风险时对于理赔的限制。而第二次赔付的根本条件,是先得活过第一次重疾,第一次赔付的金额,直接影响到第二次重疾发生的概率。所以呢,还是根据科学顺序,在专业人士的指引下,进行重疾险的选择和配置。雾老师

随喜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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